作者:黄有为 史建平
作者单位: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等
载《当代经济研究》2016年第11期
摘要:中国证券市场IPO公司存在差别对待应计盈余和真实盈余这两种操控方式的现象,应计盈余操控行为主要出现在IPO当年,真实盈余操控行为主要出现在IPO之后一年。高质量的审计能够从总体上抑制IPO公司的应计盈余和真实盈余操控的行为倾向。我国应加强证券市场IPO公司应计盈余和真实盈余操控行为的监管,有效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,鼓励IPO公司选取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。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整体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上,应重点支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做大做强,带动整个审计行业的快速发展,有效发挥其市场监督作用,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。
关键词:应计盈余操控;真实盈余操控;IPO高质量审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