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单位: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
载《宏观经济研究》2017年第6期
摘要:如果多个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合作,就会影响监管资源配置效率,破坏权力分配公平,因此构建良好的监管协调制度的必要性不言而喻。就我国而言,金融监管协调的效果欠佳,与权力安排重叠、监管目标偏离以及相关主体相互逐利等因素不无关系。通过法律规制金融监管协调活动,采取确定监管机构的合理位阶、确保监管权力的制度化配置、促进监管职能的科学转型、提高协调合作效率以及重视外部约束等方式,可以避免金融监管协调失序,达到缓解监管困境的目的,从而维持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。
关键词:金融监管;协调欠佳;法律规制;良性互动